1、起步價:不變,仍為6元(含2公里);
2、車公里運價:由原每車公里運價1.2元∕公里,調整為1.6元∕公里;
3、候時費:由原每等候10分鐘增加1公里運價,調整為每等候5分鐘增加1公里運價,不足5分鐘不收費;
4、空駛費:由原超過4公里后,在每公里運價基礎上加收50%,調整為超過5公里后,在每公里運價基礎上加收50%;
5、夜時費:不變,仍為夜間23:00—次日凌晨5:00,按車公里運價每公里加收0.20元。
市主城區出租車自5月10日開始進行調表和更換價簽,時間將持續一個月左右。在此過渡期間新舊運價并存,沒有調整計價器的出租車,仍執行原運價標準并按計價器顯示金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