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坐地起價不說,還收取了雙份車費,此后拒不回復……市民馬先生打了一次出租車,就讓假日好心情煙消云散。日前,馬先生致電新聞熱線8181890講述了他這次窩心的經歷。
4月30日20時許,馬先生在中華大街與北環路交叉口攔了一輛出租車,目的地是黨校附近。上車后,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馬先生和司機商定車費為25元。車子啟動后,司機打開了計價表。當行駛到達邯武北路一加油站時,司機指著計價表對馬先生說:“現在已經20元,到目的地肯定更貴,要不給我40元車費,要不現在就下車。”見馬先生不同意,司機索性將車停靠在路邊,就車費一事理論起來。
20分鐘后,雙方“各退一步”,以35元達成一致。重新上路后,司機要求馬先生提前用微信紅包的方式將車費發過來。馬先生同意并發了紅包,但司機以未收到紅包為由,要求再發一遍。馬先生以為手機信號有問題,就讓自己的妻子加了出租車司機的微信,又發去一個35元的微信紅包,但回去以后,馬先生才發現兩個紅包司機都接收成功了。馬先生要求司機退回多收的那份,可對方卻微信不回、手機不接。
“當時天黑,我沒有記住車牌號,也沒記下司機的名字。”提起這事,馬先生懊惱不已,下車時他曾要求司機打票,可司機以“事先說好價格不給票”為由拒絕了。
針對馬先生反映的情況,記者與市出租汽車管理處取得聯系,一名郭姓工作人員回復說:我市共有4263輛出租車,1萬余名出租車司機。而馬先生只有一個手機號,再無其他有效證據,這種情況下很難開展調查。
該工作人員提醒,乘客遭遇出租車拒載、繞道、抬價等違規行為時,一定要記下車牌號或司機的資格證號,并撥打0310-5905502進行投訴舉報。同時,乘客也應盡量提供發票、照片、視頻、影音資料等有效證據,這樣更方便相關部門查證取實。
賀新車上路,“的哥”當街放了一掛鞭……
日前,一名出租車司機為了慶賀新車上路,違法燃放鞭炮,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4月27日,出租車司機張某某換了一輛新車。當天10時左右,為了討個好彩頭,張某某將車開到了復興區建設大街機動車道上,在車頭前燃放了一掛5000響的鞭炮,復興區化林路派出所的民警巡邏至此,將他逮個正著。
警方介紹,張某某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違反了我市禁止燃放的有關規定,屬于違法行為。目前,張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我市規定在主城區范圍內,除春節期間(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正月十五7時至22時)可以適當燃放部分品種的煙花爆竹外,全年其他時間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將受到法律的處罰,希望廣大市民提高文明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