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出租車司機張某某換了一輛新車。當天上午10點左右,為了慶祝新車啟用,討個好彩頭,張某某將車開到了復興區建設大街機動車道上,他按照傳統習俗,在車頭前燃放了一掛5000頭的鞭炮。當張某某興奮賀車時,復興區化林路派出所的民警巡邏至此,將他逮個正著。
警方介紹,張某某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違反了市禁止燃放的有關規定,屬于違法行為。目前,張某某被處以拘留五日的處罰。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在主城區范圍內,除春節期間(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五、正月十五7時至22時)可以燃放適當部分品種的煙花爆竹外,全年其他時間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種類的煙花爆竹。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將受到法律的處罰,希望廣大市民提高文明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來源:老邯巨有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