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就“邯鄲男子幼兒園教室暴打幼童”事件,邯鄲市公安局回應稱,受傷幼童經鑒定為輕微傷,施暴者已逃走,目前警方正在督促其家人聯系施暴者投案自首,待歸案后,以《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嚴肅處理。
日前,一段名為《因孩子一句話他在幼兒園暴打幼童和老師》的視頻被傳入網絡,引發普遍關注。視頻顯示,本月24日,河北邯鄲磁縣李家崗村幸福幼兒園內,一男家長在接孩子時,聽孩子說與另一個孩子有摩擦,隨機沖進教室踹飛三歲幼童,追著不依不饒拳打腳踢,同時打傷勸阻過程中抱起孩子的老師。
圖為施暴者王某某追打保護孩子的幼兒園女教師 網絡視頻截圖 攝
幼兒園園長在視頻中稱,這個家長(身上)酒味特別嚴重。老師被打的頭上起了包,而且腰部也受傷了。
邯鄲市公安局就此事回應稱,4月24日下午5點30分,邯鄲市冀南新區公安分局光祿派出所接到報警后立刻趕赴現場。因施暴男子已經逃走,辦案民警調取監控后,初步了解了情況。
經查,施暴男子為邯鄲峰峰礦區人王某某,事件發生時間為當日下午3點30分左右。目前公安機關已經以治安案件立案受理。因事件發生后,施暴男子一直在外躲藏,公安機關已經督促其家人聯系該男子投案自首,待歸案后,以《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