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邱縣、曲周兩地公安機關核實,近日無“和尚行騙”、“香皂迷藥”、“迷藥偷小孩”警情發生。經我局民警調查,該批僧人是途徑我縣的出家人,系上海到五臺山朝拜的修行者,請大家不要以謠傳謠!
警方提示: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微信微博、網絡論壇、QQ等地方散布謠言,同樣要承擔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希望廣大群眾增強對各類信息的辨別力,不信謠,不傳謠,不為虛假信息提供生存和進一步發酵的空間。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