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5日下午15點48分巡特警大隊三中隊民警接指揮中心指令稱“在城區一服裝店內有一名走失兒童”根據指令民警迅速趕往現場處置,到達現場后民警發現該兒童年齡約4、5歲左右,由于父母不在身邊哭鬧不止,為緩解孩子緊張情緒,民警為其買來零食,待其情緒穩定后,民警得知該兒童家住仕望集鄉,其母親名叫劉某,為盡快聯系到孩子家長,民警第一時間聯系到該村村民,并得知了其母的聯系方式,隨后與其母親取得了聯系,其母趕到后激動的熱淚盈眶,連聲向民警致謝。同時,民警再三叮囑兒童家屬,以后要照看好自己的小孩,避免意外再次發生。
民警提示
孩子走失大多是因家長粗心大意、看管不到位而造成,有的家長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孩子短暫離開不會有什么事,才導致走失事件發生。家長一定要格外照顧好兒童,盡量不要讓他們離開自己的視線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