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20時30分左右,邯鄲市交警機動執勤大隊四中隊民警在滏東大街與聯紡路口開展涉牌涉證專項治理時,發現一輛“出租車”前后車牌的反光度、凹凸感、數字形狀等與正常車牌存在不少差異。
通過認真核查、比對,原來“出租車”是由一輛私家車改裝而成,所懸掛的專用出租車牌照早已注銷。而車輛的識別代碼被人為損壞,經進一步核實,車輛已經報廢。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使用其他車輛機動車號牌的罰款2000元,記12分。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第二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車輛收繳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