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家長告訴記者,上陽光體育課的時間并非孩子放學后的課外班,而是占用孩子在幼兒園上課的時間。家長既然已經繳納了保教費,幼兒園就應該為孩子合理安排課程,不應該再以特色課的形式另外收取其他費用。雖然,幼兒園解釋,這項費用都是自愿繳納的,但是孩子們同在一個班上課,繳費和不繳費竟安排的是兩種體育課程,是否考慮過孩子們的感受。對于這項費用很多家長不同意繳納,但是不上又怕委屈了孩子,所以非常糾結。
記者將此事反映給了復興區物價局。該物價局檢查分局的相關負責人反饋,對于此問題,他們也接到了光普幼兒園家長的反映,并對其收費情況進行了詳細檢查,發現該幼兒園確實存在收取特色教育費用的問題。按照《河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冀價行費〔2014〕25號)》的規定,各級各類幼兒園除按規定收取保教費、住宿費,以及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由家長自愿交納的代收費、服務性收費、伙食費外,不得再向家長收取其他費用。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親子班、蒙氏班、課后培訓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對此,他們已經責令幼兒園在規定期限內將違規收取的費用全部退還給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