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散亂污’企業涉及建材、化工、冶煉、標準件等6類,具有規模小、分布散、污染重、隱蔽深、易反彈等特點,主要分布在省域、市域、縣域等交界地帶,城鄉接合部,偏遠山區、農村地區等環境復雜區域。”邯鄲市環保局局長崔紅志介紹,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污染物排放不達標及土地、規劃等手續不全的“小散亂污”企業,環保、公安、供電等部門將開展聯合執法,實行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后果嚴懲。對國家明令禁止、嚴重污染環境的小化工、小煉油、小染料、小造紙、小白灰等45項“小散亂污”企業,按照斷水、斷電及清原料、清設備、清產品的標準堅決關停取締;對環境污染較小、能耗較低的小企業,制定規范整治方案,抓緊補辦相關手續,加大技改投入,實施入園進區、提檔升級、集中管理。
為避免“小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邯鄲市建立網格化監管、常態化巡查、定期通報、媒體曝光機制,加大有獎舉報力度,發揮群眾監督作用,對整治取締效果不明顯的問題線索,及時移交監察部門;對監管嚴重失職和不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個人,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