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女士的丈夫講述,春節前,燃氣公司的抄表人員上家抄表時開了一張交費票,票上清清楚楚寫著使用煤氣51個字,每個字的費用為1.2元,天然氣使用9個字,每個字的費用為2.4元,一共需要繳費82.8元。但是韓女士拿著票據去華潤燃氣的繳費大廳交費時,卻被告知51個煤氣的字數也要按照天然氣的費用來交錢,也就是一共需要交費144元。韓女士詢問收費人員為何收費和票上寫的不一樣呢?收費人員答復她電腦系統里顯示的就是144元,具體情況他們也不清楚。
記者了解情況后,電話采訪了華潤燃氣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當日下午,工作人員回復記者,手抄費用和電腦費用之所以不一樣,因為電腦系統出現問題,近期收費系統剛剛更新,可能會出現全部按照天然氣費用核算的情況。不過公司已經向用戶韓女士解釋清楚,只需要交費82.8元即可。記者再次撥打了韓女士的電話,她向記者回饋信息,確實已經按照82.8元交費。同時,她也對于晚報的幫助表示感謝。(記者崔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