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小編與信息中留下的電話取得了聯系,撥通幾秒后,機主未接電話便將電話掛斷,并發來一條短信,短信的內容是“那都是騙人的,請轉發一下,發這個的人太缺德了”。
小編每次看到這樣的消息,都會先去百度搜索一下,不出所料,這又是一條謠言信息,從搜索出的消息可以看出,這樣的消息,內容基本如出一轍,除了地點、姓名和電話不一樣外,其他的內容,基本一樣,都是家中失火,都是父母雙亡,而類似這樣的消息,所能搜索出的最早的時間竟然是2010年,可見謠言威力的影響力之大!
2017年1月份,永年縣王某某因在網上虛構事實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十日,而他散布的謠言也是那種除了地點、名字等信息不一樣外,其他信息基本相同,對于這樣的信息,建議大家在核實以后再去傳播,切莫讓居心叵測之人利用了你的愛心去行不法之事。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小編提醒大家:要以理性思維面對網絡信息,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對違反法律規定、損害他人利益的網絡言論將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