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某因涉嫌盜竊被警方抓獲后產生報復心理,在邯鄲謊報爆炸警情,意圖制造影響引發恐慌,近日被行政拘留10日。
1月9日下午,記者從河北省公安廳110宣傳日新聞通氣會上了解到,2016年12月30日下午,北京警方接到報警稱,“邯鄲火車站地下防空洞有人安裝定時炸彈,有人持手槍、沖鋒槍”,河北省公安廳立即部署邯鄲市公安局組織大量警力對火車站地區開展地毯式搜索排查,結果未發現爆炸物品和持槍人員等異常情況,最后認定該起警情為虛假警情。
在公安機關工作壓力下,嫌疑人李某某(男,18歲,河南省人)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經審查明,李某某曾于2013年在外省因涉嫌盜竊被警方誤抓,遂心生報復,在邯鄲謊報爆炸警情,意圖制造影響,引起社會恐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邯鄲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對李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處罰決定。
通氣會上,河北省公安廳在通氣會上發布的2016年110處警基本情況顯示,2016年,河北省各級公安機關指揮中心接報警1361.1萬起,日均3.7萬起,有效報警365.8萬起,有效率26.8%。大量無效報警電話的打入,造成110報警服務抬不堪重負,嚴重干擾110處警工作,某種程度上也造成了群眾對公安機關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