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全省統一的藥品目錄
《藥品目錄》分西藥、中成藥和中藥飲片3部分。
西藥部分和中成藥部分所列藥品為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準予支付費用的藥品。
中藥飲片部分所列中藥飲片為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費用的中藥飲片,包括中藥飲片127種及1個類別。其中,單方不予支付的有99種;單、復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種和1個類別。西藥部分和中成藥部分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分甲、乙類。西藥部分甲類藥品品種353個,乙類藥品品種1041個;中成藥部分甲類藥品品種154個,乙類藥品品種1044個。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在藥品費用支付時不分甲、乙類。
不符合范圍的按規定支付
據悉,參保人員使用目錄內西藥、中成藥和目錄外中藥飲片所發生的費用,具體給付標準按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統籌地區對于甲類藥品,要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給付,不得再另行設定個人自付比例;對于乙類藥品,可根據基金承受能力,先設定一定的個人自付比例,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給付。乙類藥品中指定按甲類支付的藥品,屬國家基本藥物,醫保支付按甲類藥品執行。
明確處罰措施納入管理
對于未列入《藥品目錄》,但由目錄內西藥品種(不分甲乙類)組成的復合藥(包括含藥大輸液),如果其中標價格不高于其所組成藥品中標價格之和的,可視同乙類藥品按規定予以支付。此類復合藥目錄由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確定。
醫師開具西藥處方須符合西醫疾病診治原則,開具中成藥處方須遵循中醫辨證施治原則和理法方藥,對于每一最小分類下的同類藥品原則上不宜疊加使用。
對按西醫診斷開具中成藥、按中醫診斷開具西藥等不合理用藥、重復用藥和藥物濫用等,要明確相應的處罰措施并納入定點協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