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解除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對口有關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冀南新區、邯鄲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按照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關于解除區域一、區域二Ⅰ級應急響應的通知》(冀氣領辦〔2016〕116號)要求,12月22日全省自北向南擴散條件逐步好轉,氣象條件有利于空氣污染物稀釋、擴散和清除,邯鄲市本次重污染天氣過程于12月22日結束。市政府決定于12月22日18:00解除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狀態。
自12月23日起,市主城區、各縣(市、區)城區取消機動車單雙號限行,繼續執行市政府《關于市主城區和各縣(市、區)城區實行機動車限行的通告》(邯政告〔2016〕34號),即每天限行兩個車牌尾號(周一0和5,周二1和6,周三2和7,周四3和8,周五4和9),同時取消市主城區公交免費。
邯鄲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