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機動車洗車場管理辦法》規定,開辦機動車洗車場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取得營業執照;
(二)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場地、設施設備;
(三)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清潔服務從業人員;
(四)有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作業操作規范;
(五)符合城市道路管理、給排水、節水、環境衛生等行業管理單位的要求。
條例規定,占用城市道路停放清洗車輛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此外,辦法明確規定禁止在城市主干道兩側控制區范圍內,交通擁擠地段和車流量較大的交叉口,風景名勝和文物保護核心范圍以及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綠地、街道游園、消防通道、高壓走廊、河道河堤及市政公共設施保護范圍內設置機動車洗車場,如在禁止區域內開辦洗車場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