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14年,女子鹿某經人介紹認識了男友潘剛(化名),經過一段時間相處后雙方決定結婚,潘剛付給未婚妻鹿某6萬元彩禮。
可是隨著婚期鄰近,雙方因為婚房裝修風格鬧情緒,因結婚安排程序起矛盾,至婆媳矛盾提前爆發......諸多矛盾沖毀了潘剛兩人對未來美好的憧憬,最終兩人選擇分開。
潘剛認為,婚沒有結成,彩禮錢應退還給他??墒牵鼓硡s拒不退還,理由是潘剛提出分手,沒有結成婚讓身為女方的自己很沒有面子,拒絕退還彩禮錢。多次交涉無果后,不甘人財兩空的潘剛將鹿某起訴至峰峰礦區人民法院。經過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鹿某應返還潘剛6萬元彩禮錢。
但鹿某對法院的判決置之不理,既不上訴也不退還彩禮錢,而是直接外出打工玩失蹤。鹿某覺得自己身在外地,執行機關找不到人,自己也沒有可執行的財產,司法機關就奈何不了她。判決生效一年后,鹿某對法院判決和處罰決定仍不予履行。
2016年1月,峰峰礦區人民法院將鹿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一案移送至峰峰警方。2016年5月,鹿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