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中午,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接到省公安廳刑偵局轉來的一張注有邯山區居民王某某姓名、身份證號碼、詳細住址和本人照片等信息的虛假通緝令,并稱王某某現在已經被犯罪嫌疑人洗腦控制,正在被詐騙過程之中,要求邯鄲警方組織警力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聯系并找到受害人,防止其被騙。
刑警支隊接到指令后,立即安排警力迅速行動。經過市、區兩級公安機關的緊急協調聯動,我市警方從省廳發布指令到聯系到受害人,僅僅用了不到5分鐘時間。轄區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找到受害人,向王某某說明他被騙的真相,成功阻止了犯罪嫌疑人冒充公檢法機關對王某某的詐騙行為。
原來,9月25日上午,王某某接到一個自稱是“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辦案民警”的電話,該“民警”在電話中嚴厲地指責王某某因涉嫌違反國家金融秩序法,已經被深圳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當王某某向該“民警”再三解釋自己沒有犯罪和并不知情時,對方馬上通過傳真發給王某某一張注有王某某姓名、身份證號碼、詳細住址和本人照片的“通緝令”。隨后,該“民警”威脅王某某說,即使不是王某某親自犯罪,也是王某某身邊的知情人犯罪,為了證明王某某沒有犯罪,王某某現在必須馬上給“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賬戶打來30萬元的保證金以示清白,待“公安機關”查明案件真相后,再向王某某返還保證金。當王某某正在用電話焦急地給“辦案民警”解釋自己清白沒有犯罪時,轄區派出所民警已來到王某某的身邊,及時地向他說明真相,并介紹了犯罪嫌疑人的詐騙伎倆,從而成功阻止了一起詐騙案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