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八點半左右,邑城動物防疫監督站接邑城派出所電話,稱查獲一輛運輸動物產品車輛。經查明,貨主為秦某軍,系南長順養殖戶,于8月5日早起宰殺一頭豬(約150公斤),準備運送至邢臺市白塔鎮出售,途經派出所檢查點,被查扣。
邑城動物防疫監督站隨即將案情上報至武安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市動監所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立案調查,依法逐項開展調查、取證、制取筆錄等工作。經查證,秦某軍經營運輸未經檢疫動物產品屬實。市動監所依法對貨主秦某軍作出處以1050元罰款、沒收未經檢疫動物產品的行政處罰,并將未經檢疫動物產品做無害化處理,有效杜絕了問題產品流入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