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內容分別為非法營運、道路運輸經營、道路危運托運人等三個方面。在非法營運方面,重點整治非法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超越許可事項從事旅客(危運)經營、道路普通貨物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等行為。在道路運輸經營方面,重點整治擅自改裝客貨運輸車輛、無資格證、未按規定線路行駛、未持包車牌經營等行為。在道路危運托運人方面,重點整治委托無資質企業承運道路危貨運輸、未配備必要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運輸化學品未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等行為。
整治期間,全市各級運政管理機構要對非法營運途經線路、危險貨物源頭企業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進行布控,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檢查相結合方式,對道路運輸車輛實施監督檢查,一經發現,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在責令整改的同時,給予最嚴厲的行政處罰。(記者佘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