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我市首家家用電動汽車充電站建成并進入調試、驗收階段,預計在6月底和其他四座充電站一起投入使用。此舉將大大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步伐。
這座充電站位于國家電網邯鄲供電公司開發區供電營業廳門前。站內共設有8座整車直流充電機,可同時為8輛家用電動汽車充電。據了解,今年3月,國網河北省供電公司批復在邯鄲城區內建設首批5座充電站,隨即項目開始招標,4月底動工。5月29日,位于開發區的這座充電站首先建成。
國網邯鄲供電公司劉博工程師介紹說,充電機采用國標接口,9芯接線柱。只要是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電動汽車都可以在此充電。充電站采用的直流充電方式,功率大,單體功率達到60千瓦,充滿電只需40分鐘左右。比居民家里的交流電更安全、更快捷。
據悉,我市的充電站采用自助充電模式。車主到供電營業廳免費辦理一張儲值電卡后,像自助加油一樣完成充電。電價按照省發改委、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目前,市內已有包括叢臺供電營業廳在內的4家營業廳可以辦理儲值電卡。
另據了解,我市將在下半年在城區內再投資建設15座充電站。
據介紹,目前市場上純電動汽車百公里耗電成本不到8元,實惠、環保。
新聞鏈接:
近日,我省出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暫行)》。辦法規定,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超市賣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場所、學校、醫院、旅游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地建設項目應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10%的比例建設或預留充電安裝條件。老舊小區充電設施建設可結合舊區改造、停車位改建逐步實施,在2020年前達到總停車位的10%。
根據河北省物價局規定,河北省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標準實行政府指導價,并實行分類定價。類別暫劃分為純電動公交車、七座及以下純電動乘用車、純電動環衛車。充換電服務費標準上限暫由省物價局制定,具體標準授權各設區市、擴權縣(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有傾斜、有優惠”,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或燃氣)汽車使用成本原則確定,非經營性充換電設施,不得收取充換電服務費。
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度收取,上限標準每千瓦時暫定為:純電動公交車0.6元、七座及以下純電動乘用車和純電動環衛車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