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網)5月5日,環保部通報中央環保督察組對河北省進行環保督察的結果。在督察組公布的12條“有關問題線索”中,第一條是20億立方米及以下規模的煤制天然氣項目。該項目經省長辦公會研究,已由河北省發改部門違規備案,邯鄲市環保部門違規審批建設項目環評。
國家自2006年以來多次制定政策規范煤化工產業發展,明確禁止建設年產20億立方米及以下規模的煤制天然氣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超標地區,暫停審批新增主要污染物的煤化工項目;嚴禁擠占生活、生態和農業用水發展煤化工;要求各級發展改革部門不得下放審批權限,違規審批。
由于期間國家一直禁止審批20億立方米以下煤制天然氣項目,因此煤制天然氣項目環評文件一直由國家環保部審批,未下放省級及以下環保部門審批。
邯鄲市武安新峰煤制氣項目規模為年產18億立方米,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加之邯鄲市空氣質量狀況長期位于全國最差十名之列,污染物排放總量遠超環境容量,該市也屬于極度資源型缺水地區。
督察發現,該項目經省長辦公會研究,已由河北省發展改革委以“冀發改能源備字[2014]44號”備案,邯鄲市環保局以“[2015]313號”批復該項目環評報告書。
除此之外,督察組指出,河北邯鄲的污染物排放總量遠超環境容量。
2016年,在環保部發布的“重點區域和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中,邯鄲市已連續3個月進入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城市前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