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家住永年縣的焦先生打電話告訴記者,說2015年,自己的女兒考上了永年縣二中,可是上了不到一周的時間因為種種原因退學了。但是在辦理退學手續的時候可謂是一波三折。
焦先生說,他的女兒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在永年二中就讀,今年2月第二學期開學后,焦先生就給學校交了學雜費、書費、住宿費等,一共1600多元。
焦先生說,這個學期剛剛開學一周,因為各種原因,孩子不想再去學校了。對此,焦先生也在努力勸誡孩子,可最終焦先生的孩子還是決定退學。因為這個學期開學時焦先生已經向學校繳納了各項費用,所以孩子退學后,他希望學校能退還部分費用。焦先生經過與永年二中協商,校方已經退換了部分費用,還有住宿學雜費600元左右沒有退。焦先生說,學校曾表示需要財政局批復才能給,可是到現在一直沒有動靜。
為了弄清事實的真相記者來到了永年第二中學并見到了該校負責教學的一位副校長。經過溝通,該副校長撥打了學校財務的電話,表示明天會上報縣財政局并表示他們會督促處理這件事,盡快妥善解決。
學習能讓人不斷積累知識,也是實現自我價值的一個重要途徑。我們希望焦先生的女兒能調整心態,重返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