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邯鄲市公安局發布通告,為了加強停車場規范化管理,今后,邯鄲的停車場要辦“戶口”。
區域范圍為:北至青蘭高速,東至規劃新東環路一南環路東延一京港澳高速公路一邯濟鐵路一線,南至邯濟鐵路一邯鄲機場一線,西至南水北調中線總干渠一輸元河一京廣鐵路一線的控制區域內的各類機動車停車場和非機動車停車場均應備案。
新建經營性停車場、非經營性停車場和自備停車場管理人應當在停車場投入使用5日前,到市公安局停車場管理機構備案;現有經營性停車場、非經營性停車場和自備停車場未備案的,應當于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到市公安局停車場管理機構備案。
另外,經營性停車場或者自備停車場未按照規定進行備案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邯鄲市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并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