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先生家住趙都新城四號地。他告訴記者,自己購買了地下車位,每次開車回家后,他都會把車停在這里,直到再次出門才會開走??墒?月16號下午他像往常一樣去地下車庫開車時,卻發現車牌不見了。
任先生說,他當初花了7萬多元購買了趙都新城4號地負二層的地下車位,但是由于自己的車比較高,他買的車位比較低,所以他一般就將車停在一個沒有賣出的車位上。也是在這個車位上,自己的車牌被盜了。
任先生說,發現車牌被盜后,他第一時間找到了小區的管家隆泰物業,但是工作人員表示只管打掃衛生,這樣的回答讓任先生無法接受。
任先生認為,自己除了交夠買停車位的錢以外,每年還要向物業繳納600元的停車費。每年都交著費,但現在一點說法都沒有,任先生接受不了。
記者并沒有見到任先生所說的600元停車費的收據。不過在現場,記者見到了任先生與小區的開發商龍瑞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署的一份協議,其中協議上寫有乙方車輛停放期間,如發生丟失損壞,包扣車輛、車輛裝備部件被盜或被損應自行向損壞方索賠,無法確認損害方或損害原因的,由乙方自行負責,或向公安機關報案,待查清后索賠。甲方及物業服務公司僅對因甲方直接實施破壞乙方車輛的行為承擔責任。任先生說,為了找到偷自己車牌的人,他先是報了警。
事情是否如任先生所說?對于任先生車牌丟失一事,隆泰物業到底持什么態度?為了弄清事實的真相,記者跟隨任先生來到趙都新城四號地的隆泰物業,但是物業的工作人員表示經理不在,只能等經理來了才能解釋這件事情。
汽車停在地下車庫,車牌為何會不翼而飛?對于此事【民生大視野】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