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移高危行業準入關。對化工、民爆、建筑、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凡達不到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主管部門一律不予審批;對現有的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一律予以關閉;對新辦企業,未申辦安全許可證的,不予辦理開工建設行政許可手續,堅決杜絕項目帶病上馬、先建后批、邊建邊批等情況。
前移建設項目審批關。在各類項目建設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到各類安全設施建設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堅決杜絕出現各類新的安全生產隱患。特別是不能以趕時間、趕進度為由放寬安全條件,降低安全標準。
下壓執法監管懲戒力。對于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運輸、儲存等行為,強化執法監管責任和措施,切實做到“十個一批”,即:“通報一批、曝光一批、罰款一批、掛牌督辦一批、約談一批、黑名單公告一批、取消評優資格一批、停產一批、關閉一批、追究行政刑事責任一批”,始終保持“打非治違”的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