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平常喜歡旅游。五年前,她在旅游途中遇到了一位丹麥籍男子。在隨后的不斷聯系中,兩人感情迅速升溫,2010年周女士和來自丹麥的男友在省民政部門注冊登記,并領取了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但因為生活習慣不同、長期兩地分居等原因,這段跨國婚姻經營的不是那么順利。
周女士希望和丹麥籍的丈夫能夠心平氣和的協議離婚,但對方始終不同意。無奈之下,周女士只好于2013年4月份向自己的戶口所在地,邯山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因為是跨國離婚,訴訟請求有多種嚴格要求,比如訴訟書需要中英文兩個版本,文字翻譯是否準確等問題,所以她的離婚訴訟文書經過多次修改后才遞交給邯山區人民法院,隨后法院受理了此案。
周女士表示,她當時希望通過法院的判決能夠盡快結束這段備受折磨的跨國戀情。但這一等就是三年,至今案子也沒有什么進展。
周女士說這樁遲遲沒有結果的跨國離婚案,不僅影響了她的精神狀態,還給她今后的家庭生活蒙上了一層陰影。周女士的這場跨國離婚案為何遲遲沒有進展,今天上午我們《民生大視野》的記者陪同周女士前往邯山區人民法院了解情況。一位負責人表示,由于周女士提交的中英文對照的訴訟文書,文書翻譯不夠嚴謹,因此,耽擱了時間。法院將于下周一安排周女士與法官在此見面,盡快為周女士處理離婚訴訟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