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接到多位市民反映東柳大街南延工程道路雖然開通,但相應的交通信號燈等安全設施不到位,存有交通安全隱患,希望相關部門盡快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以便市民出行。2月29日,記者就此采訪了相關部門。
據市交警支隊調研中心主任李學軍介紹,目前,東柳大街人民路交叉口南口暫不具備通行條件,東柳大街南延工程(人民路至和平路段)的標志、標線、信號燈等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施劃、設置工作尚未完成,現在勉強開通后對行人及車輛通行構成了交通安全隱患,市交警支隊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也曾多次接到群眾反映,并已與該道路建設單位進行了溝通,建議其盡快改造東柳大街人民路交叉口信號燈,設置東柳大街和平路交叉口信號燈,設置人民路至和平路段標志,施劃路口及路段標線;在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落實工作完成之前,尤其是人民路東柳大街交叉口信號燈改造及路口標線施劃完成前,對其進行封閉或縮窄為雙向四車道,14米寬(機動車道3.5米寬,非機動車道3.5米寬,各兩條),并用錐桶或其它設施設置30米以上的中心分隔與機非分隔,以保證交通安全。
據了解,根據《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2012〕171號)的相關規定:今后邯鄲市主城區和各縣(市、區)新建、改建、擴建的市政道路工程必須按國標和規范同步設計交通標線、交通標志、交通信號燈和“電子警察”地下管線部分(含立桿基礎和手井)等交通安全設施;公路項目必須按國標和規范同步設計交通標線、交通標志、交通信號燈等交通安全設施。
隨后,記者與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取得聯系,據該局工程處李處長介紹,該工程為2011年中標工程,當時施工內容不含交通信號設施,經建設單位與相關部門多次溝通,目前,道路標線已完成,交通信號燈施工單位已委托廠家制作,計劃3月中旬完成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