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鄲市曝光一批非訪典型案例。希望信訪人以此為鑒,自覺遵法、學法、懂法、守法,依法規范信訪行為,避免非正常上訪行為的發生。
據了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信訪工作,化解了大量社會矛盾。根據國務院《信訪條例》規定,信訪人應當依法、逐級、有序反映訴求。國家信訪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明確規定,不再受理越級上訪。但是,邯鄲市少數信訪人置信訪有關規定于不顧,肆意進行非正常上訪,擾亂了社會秩序。
現將部分非訪案例給予公布:峰峰礦區劉某某多次到政府機關和北京等重點地區、敏感部位、公共場所滋事鬧事。2016年1月20日,被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峰峰礦區張某某多次到區法院、區政府、市委等部門門口或附近以穿孝衣、長跪、哭鬧等形式引起大量群眾圍觀,擾亂公共場所秩序。2016年1月20日,被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臨漳縣霍某某,多次串聯上訪人員到省委、省政府門口等重點敏感區域非法聚集、上訪;在省委巡視組駐地敏感地區上訪,辱罵信訪干部;在縣聯合接訪中心上訪期間辱罵信訪干部和公安民警,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臨漳縣公安局于2015年11月3日對霍某某執行刑事拘留,臨漳縣檢察院于2015年11月11日對其批準逮捕。
磁縣李某某、常某某,2013年7月27日,糾集30余人用電動三輪車及白色橫幅等將磁縣縣政府大門堵住,阻止車輛正常出入,時間長達三個多小時,使縣政府的正常辦公秩序受到嚴重影響。2013年12月26日,李某某、常某某分別被判處拘役5個月。
根據相關工作部署,從即日起,本報將陸續刊發各縣(市)區和市直政法部門打擊非訪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