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邯鄲交警防控大隊中華北防控中隊的民警介紹,當天下午3時許,他們在北環立交橋例行檢查時,一輛黑色轎車在距離民警100米處就開始調頭,由于后面車多沒能調過來。于是民警緊跟上去,只見駕駛人是一名40多歲的男子,穿著警服,打開車窗后,一股濃烈的酒味撲鼻而來,對方自稱是(交警)三大隊的,然后出示了三大隊的上崗證,請求給予照顧,被執勤民警當場拒絕。隨后民警又在車的后邊發現了某派出所和公安分局的工作證,車內還放著兩頂不同警種的警帽。一個人持三個證件,那么這名駕駛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呢?民警對其進行詢問,可駕駛人始終沒有做出明確的解釋。經對其進行酒精檢測,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67毫克,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
民警立即將該男子帶回大隊作進一步核查。經過在公安網上查詢,民警發現駕駛人持有的三大隊上崗證、某派出所和公安分局的工作證全是假的。民警還了解到,該男子曾因酒駕被處罰過。由于駕駛人已經達到了飲酒駕駛機動車的標準,民警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駕駛人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目前,此案已移交當地派出所,警方正在對駕駛人作進一步調查。(記者 楊偉廣 通訊員 李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