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該文件規定:名師評選面向全縣普通中小學在編在崗一線教師,設置縣級名師、市級名師、省級名師、國家級名師四個獎勵級別。對各層次名師的獎勵評選,每年進行一次。對已獲得獎勵稱號的,每學期復查一次。不在一線任課的名師一律不享受相應待遇。名師獎勵
榮譽稱號有效期為五年,不實行終身制,有效期過后需要再次評選,重新確認資格,重新授予榮譽稱號。每屆名師獎勵總量保持在200名左右。名師評選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市有關規定。
名師享受如下獎勵和待遇:縣級名師,每月補助200元;市級名師,每月補助300元;省級名師,每月補助600元;國家級名師,每月補助1000元。對所有名師,由縣教育局授予相應榮譽稱號、頒發證書,并列入縣優秀人才庫,在晉職、評優、評先、提拔中作為重要的參考依據。(陳雪輝 韓薛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