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市交警機動大隊四中隊的民警在和平路與東環路交叉口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一輛黑色小轎車反常舉動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
民警立即上前對駕駛人進行盤查,結果發現他有酒后駕駛的嫌疑。民警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駕駛人雖然答應配合,但是每次檢測都以各種理由推脫。
由于駕駛人不配合,民警只好將其帶上警車準備到醫院進行抽血檢測。路上,通過民警細致的勸解和耐心溝通,駕駛人這才同意配合檢測。
測試結果顯示,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25毫克,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直到這時,駕駛人才道出了實情。原來當天駕駛人的孩子過生日,所以高興他就喝了點酒。
孩子過生日,作為父親心里高興喝點酒這本無可厚非,可關鍵是喝酒慶賀之后駕駛人不應該酒后駕車上路。這樣的行為不僅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險之中,更是對家庭和對孩子的不負責任。
為此,駕駛人也為自己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受到了罰款2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