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任先生疑惑不解的是,他家中的聯通寬帶業務早在2014年2月份,就已經按照“消費協議”到期終止服務了。在此期間,他與家人從沒有開通、使用過聯通寬帶業務,為什么會出現欠費現象呢?
事件:寬帶到期沒有辦理“消戶”惹麻煩
據任先生介紹,2012年12月份,他在中國聯通邯鄲分公司高開區營業廳辦理了寬帶業務,資費標準為:14個月700元限750小時,超出1元/小時,封頂50元,到期時制資費70元封頂。
2014年2月份協議到期后,任先生因為沒有時間上網,也就沒有去往營業廳辦理續費,聯通公司隨即停止寬帶服務。
去年七八月份,聯通公司突然電話通知收取每月10元的“保號費”,并稱已累計欠費80元,但任先生并沒有理會對方這一無理要求。
轉眼到了今年的10月12日,任先生收到聯通公司送來的“電話欠費催繳通知書”和“律師函”,稱其2014年3月至4月間欠費140.06元。如果不及時繳納費用將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依法強制執行,或凍結銀行賬戶等。同時還將欠款人列入“黑名單”,影響個人信用等級,對以后的商譽、貸款、出行等各種活動影響極大。
任先生認為,當初辦理寬帶業務時,“協議”上面明明約定是14個月,700元錢也一分不少預先全部交清。寬帶到期后,聯通公司及時終止服務,沒有提供任何額外服務,也沒有口頭通知或在“協議”中標明,寬帶到期如果不辦理“停機消戶”,就繼續收取所謂的“保號費”。
所以聯通公司利用法院起訴、凍結賬戶,以及個人信用等級等方式威脅收取用戶費用,其行為已涉嫌敲詐。
聯通:不“消戶”視為違約公司將繼續收費
那么,任先生所欠聯通公司的140.06元錢到底是什么費用,為何一年多后才下達收費通知呢?
中國聯通邯鄲分公司高開區營業廳解釋說,客戶辦理寬帶業務后,如果到期后不再繳納費用,也未辦理“停機消戶”,將視為違約,公司有權向用戶收取每月10元錢的“保號費”和違約金。
雙方約定的協議到期后,用戶不再續費就屬于違約并強行收取費用?對于這樣的答復,任先生認為明顯屬于“霸王條款”。
調查:用戶不需交納“碼號資源占用源”
2004年12月31日,原信息產業部曾聯合其他部委頒發《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征收管理暫行辦法》。其中第十五條明確規定:“號碼資源占用費由占有、使用碼號資源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承擔,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向電信用戶收取碼號資源占用費。”
另外,中國聯通邯鄲分公司與用戶簽訂的“寬帶安裝協議”中,也找不到“服務到期后必須消號”的相關條款。
律師:聯通公司沒有理由收費
對于聯通公司要求客戶在寬帶服務終止時,必須到營業廳辦理“消戶”,否則繼續收費的問題,邯鄲市一位法律人士明確表示:根據“民法公平原則”,消費者如果是預付費,則擁有先付費,后服務的權利。當服務到期時,雙方簽訂的“協議”自然終止,聯通公司沒有權利要求客戶辦理“停機消戶”業務,更沒有理由再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