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法院審理查明,以被告人申某軍為首的系列搶劫、盜竊團伙,主要以農戶家的羊只為作案目標,在2013年2月至2014年3月一年多的時間里,結伙流竄到邯鄲市開發區、永年縣、邯鄲縣、肥鄉縣等多地,實施搶劫、盜竊羊只等犯罪70余起,有時甚至一夜連續作案多起,涉案總價值54萬余元。法院判決書顯示,該團伙多在凌晨作案,先是偷竊,一旦被發現,就以暴力手段搶劫羊只。在搶劫過程中,致四人輕傷。
法院當庭宣判,根據法律規定,數罪并罰,申某軍被判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杜某某等5人均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吳某某犯盜竊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數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十五萬元。
邯鄲7名男子采取撬鎖、翻墻入院、持棍傷人等方式,一年多時間內盜、搶農戶上百只羊,作案70余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