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私募機構數量眾多。據統計,截至2014年12月,私募機構多達1.4萬家,規模近5.54億。目前基金業協會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8428家,管理基金10218只,管理規模2.6萬億,尚有大量機構未納入監管。私募機構業務復雜多樣,很多同時從事股權投資、P2P、眾籌等業務,風險容易在不同業務元之間傳導,如近期北京、貴州、浙江等地均出現私募機構因從事的P2P業務爆發風險。無論P2P、股權眾籌、還是私募基金,都是非法集資行為主體借助“外衣”,以非法占有為目地的集資行為。
私募基金行業非法集資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募集方式一般采用公開宣傳、推介方式引誘投資人;二是募集對象一般為社會公眾;三是一般不設最低投資門檻,或者門檻很低;四是投資人數沒有上限,多多益善;五是一般沒有投資風險提示,許諾保本高收益。此類案件風險外溢性強,涉及人數眾多,易產生區域性風險,調查取證比較困難,處置周期長,投資者利益難以得到保護。私募取證比較困難,處置周期長,投資者利益難以得到保護。私募股權投資按健區域集中,2014年全年該類非法集資案件31起,涉案金額42.06億元,參與集資人數21031人,同比分別上升106.66%、166.337%、412.7%,案均金額為所有行業領域最高,風險快速上升,廣大市民要注意。
私募股權投資,是指投資于非上市股權,或者上市公司非公開交易股權的一種投資方式。從投資方式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