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韓先生就在為新居小區物業收取裝修保證金的事煩悶。
2012年7月韓先生與開發商簽訂協議購買了位于邯山區西南部某大型小區的一套商品房,幾天前他接到交房的通知。當韓先生興沖沖地帶齊各種手續去領鑰匙時,卻被告知需要交納2000元的裝修保證金,否則就不能領取鑰匙。“我查過2014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河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里面明確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業主收取裝修保證金。”韓先生很是疑惑,既然有規定不能收裝修保證金,為何該小區物業卻還在強制收取呢?
記者查閱了《河北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其中第十六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業主收取裝修垃圾和渣土清運費,具體標準及管理辦法由當地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業主收取裝修保證金(押金)、裝修管理服務費、裝修電梯使用費。
在隨后的走訪中,不少小區業主都表示小區物業在交鑰匙時會收取裝修保證金。然而不少小區已經裝修完成或入住近一年的業主則表示,裝修保證金并未按時退還。“物業在你裝修完之后會去驗收,如果達到他們‘并未破壞房屋結構’的標準則退還押金,但是大多數業主都達不到那個標準,所以裝修保證金就被物業扣了。”家住滏東大街與北倉路交叉口某大型小區的業主侯女士認為,物業的所謂“標準”都是自己定的,這對于業主很不公平。
據了解,對于韓先生反映的小區收取裝修保證金的問題,邯山區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并保證不日即作出回復,本報也將對此繼續關注。
[邯鄲新聞]喬遷新居本是一件讓人高興的喜事,但是業主們想要拿到鑰匙卻不是件容易事,之前要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