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女士講述,一個月前,她在成安縣一家美容店購買了一套化妝品,并在店里做護膚。但使用該產品后,其面部大面積長痘,導致臉部浮腫。未女士找到店長,店長說這是排毒排鉛的正常反應,只要繼續使用,皮膚就會越來越好。未女士信以為真,繼續使用該產品,并定期前往美容店做護理。然而一天天過去了,她的臉不僅沒有消腫,反而更嚴重了,臉上長滿了大疙瘩,以至于眼睛都睜不開。未女士這才慌了神兒,找到店長討說法。該店長接連找來兩個區域經理為其治療,當看到使用“鈦”化妝品起效后,店長要求未女士購買一盒,遭到未女士的拒絕。店員改用另一種排毒療法為其治療,承諾一個禮拜紅腫全消,但紅腫程度依然嚴重。未女士隨后來到正規醫院進行診治,被診斷為中度過敏。未女士前往該店要求賠償,卻被拒絕。
工商人員了解詳細情況后,及時與該店店長取得聯系,并要求對方在約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接受調解。未女士因要去醫院治療,便委托家屬前來調解。工商人員根據人體皮膚的28日生理周期,大致估算未女士所需費用約為5000元。隨后通過向店長詳細解釋法律法規,認為美容店應該承擔這筆費用。經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由美容店賠償消費者5000元。
成安縣工商局12315提醒廣大消費者:消費者消費前,應先審查美容院的執業資質和相關產品的證明材料,留存音像資料、保存就醫資料等。消費者在接受服務行業的服務過程中,應注意收集和保存消費證據。此外,消費者應理性消費,切不可被化妝品夸大其詞的宣傳所誘導,以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后果。(記者曹璐通訊員張敏李志會)
[邯鄲新聞]近日,成安縣工商局12315來了一位全副武裝的神秘之客,消費者未女士把臉部裹得嚴嚴實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