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2014年11月3日下午4點30分左右,邯山區市容監察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在管轄范圍內例行巡邏執法,到邯山街與火磨街西北角“蘭州拉面”面館時,看到該處攤販店外亂擺亂放,并有顧客在此吃面,考慮到店主及顧客的利益,執法人員告知店主稍后顧客吃完面后盡快將店外擺放的桌椅收入店內。隨后,執法人員到周邊正常巡邏執法,約20分鐘后返回“蘭州拉面”,由于該處店外已無顧客,遂要求店主將店外桌椅收入店內,店主的二兒子沖出店外對執法人員進行辱罵,拒不配合執法人員工作,遭到辱罵的執法人員繼續保持克制,并對店主進行規勸,店主二兒子仍不配合,并從店內拿刀對執法人員進行威脅,被其母親和店內服務員阻攔,隨后其趁執法人員轉身之際,從煮拉面的鍋內舀出滾燙的熱水潑向執法人員,致使邯山區市容監察大隊兩名執法人員脖子及雙耳嚴重燙傷。由于執法人員遭到暴力抗法導致受傷,城管執法人員及時撥打110報警。巡警和派出所民警到場后事態得以控制,隨后公安機關將相關人員帶到派出所進行調查取證。
事件進展
目前市容監察大隊兩名執法人員已在邯鋼燒傷醫院住院就醫。邯鄲火磨派出所已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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