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6年1月1日。
名詞解釋:黃標車是指“未達到國I以上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未達到國III以上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淘汰范圍:2015年底前淘汰:2000年底前注冊登記的汽油機動車和2007年底前注冊登記的柴油機動車。
嚴格檢測管理:嚴格黃標車尾氣檢測,實行定點檢測,檢測方法由雙怠速改為工況檢測,今后每季度檢測一次。
確定明顯標識:對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黃標車,由環保檢測機構在后擋風玻璃處噴涂“黃標車”標識,便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識別查扣和電子拍攝。
嚴格通行管理:自2015年1月1日起,所有建制鎮城區禁止黃標車通行。對違反禁行規定的黃標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罰款并記分。
引導提前報廢:對黃標車車主申請提前淘汰報廢、符合《邯鄲市2013-2014年鼓勵黃標車提前淘汰財政補貼實施辦法》(邯財建〔2014〕42號)要求的,按相關規定給予財政補貼。淘汰報廢車輛由車輛報廢回收企業集中到車輛管理部門予以注銷。
咨詢電話:3162023 13315085028
[邯鄲新聞]為有效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進一步加快黃標車淘汰步伐,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