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尚先生介紹,當天上午9時許,他自東向西沿聯紡路南側便道步行去往趙苑,邊走邊接電話,當過了鐵路橋沒多遠,忽然聽到底下“喀嚓”一聲悶響,左腳下沉,腳踝處頓時疼痛難忍,險些摔倒在地。
尚先生雙手捂著左腳蹲下仔細一看,發現自己剛才不小心踩壞一個下水道井蓋,多半個腳陷入井內。被踩漏的井蓋由水泥和竹篾子制成,其中竹篾子用手輕輕一掰就折。慶幸的是,尚先生當時只是踩壞井蓋的邊緣,致左腳扭傷。如果把整個井蓋踩碎,身子很可能墜落深井內,后果將不堪設想。
記者昨日上午在事發現場看到,“咬傷”尚先生的井蓋早已多處破損,上面標有“管網”和“邯鄲通信”等字樣。在一個長條形的洞口處,10多根手指寬的竹篾子交叉伸出,包裹在表面的水泥用力一抖即會脫落。
一位正在附近忙碌的環衛工人說,由竹篾子做成的井蓋非常簡陋,而且每次經雨水浸泡后,水泥就會出現不同程度的裂縫,行人踩壞井蓋的現象時有發生。
那么,“竹篾井蓋”屬于哪家單位呢?記者先后采訪了邯鄲聯通、訊通等多個單位,但各個通信部門經過查驗,均稱不是井蓋的主人。
據了解,“竹篾井蓋”傷人在邯鄲市區并非首次,2011年5月8日夜間,市民郭先生在國際會展中心廣場散步時,意外踩塌一塊由竹篾子和水泥制成的井蓋跌落排水溝,腿部被嚴重劃傷。
當地一位律師認為,路邊窨井產權單位無論選用何種結構的井蓋,均應考慮到行人安全,如果知道“竹篾井蓋”不能承受重負,應該在顯著位置設置安全護欄或警示標志。否則,屬于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尚先生走在馬路上無辜受到傷害,井蓋的產權方應負責經濟賠償。倘若一直找不到產權方,當事人也可以找市政部門討要說法。(記者王彬)
美國伊利諾伊河的鯉魚。(資料圖片) 新聞背景 [國際新聞]從22日開始,有一條新聞讓大家格外歡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