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峰峰礦區梁某、王某、楊某、李某、楊某某生產銷售毒豆芽案。2014年4月到5月期間,峰峰礦區食藥監局集中開展了豆芽生產加工點大排查,并對各豆芽加工點產品進行了抽樣送檢,經檢驗梁某、王某、楊某、李某、楊某某生產的豆芽含有4-氯苯氧乙酸鈉、6-芐基腺嘌呤有毒有害物質。根據案情,該案移交公安機關后,犯罪嫌疑人梁某、王某、楊某、李某、楊某某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事拘留。
2、某大超市銷售不合格食用菌類酥性餅干案。根據群眾舉報,2014年5月29日,市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對某公司所屬10家經營單位進行了突擊檢查,經抽樣送檢,該公司所屬超市4批次食品的食品標簽(凈含量和規格)不符合GB7718-2011規定,標注無蔗糖型某品牌食用菌類酥性餅干的蔗糖含量超出標準要求,檢驗結果均為不合格食品。該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和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對該公司所屬10家超市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和全部不合格食品,并處罰款49000元。
3、永年縣焦窯村王某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腐皮案。2014年8月28日,市食藥監局聯合市公安局食藥安全保衛支隊,對永年縣焦窯村王某腐皮加工點進行了執法檢查,經檢查該腐皮加工點無營業執照、無生產許可證,人員無健康證,不具備基本的生產條件。當場查獲包裝好的成品腐皮140公斤,包裝袋印有“河南特產特級腐竹”、“安陽豆制品加工廠”字樣,包裝袋上未標注執行標準和生產日期等信息。該窩點被依法取締。
4、臨漳縣張村鄉馬堂村郝某無證生產腐竹案。根據群眾舉報,2014年8月5日,臨漳縣食藥監局組織執法人員對該縣張村鄉馬堂村郝某無證腐竹加工點進行了突擊檢查,現場查獲半成品腐竹100kg,正在晾曬的腐竹100kg、腐竹包裝袋1100個。該窩點被依法取締。
5、臨漳縣某純凈水廠無證生產桶裝飲用水案。根據群眾舉報,2014年7月13日,臨漳縣食藥監局組織執法人員對位于鄴都大街南段路的某純凈水廠進行了監督檢查。經查,該企業無生產許可證、無營業執照,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非法生產純凈水7600桶,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條規定,沒收純凈水生產設備一套、罰款95000元。
6、磁縣都黨鄉趙某非法生產腐竹添加硼砂案。2014年6月20日,磁縣食安辦根據市食藥監局投訴舉報中心轉辦函,組織縣質監、公安食藥大隊對磁縣都黨鄉中蓮花村趙某腐竹加工點進行了執法檢查,該加工點涉嫌偽造廠名、廠址,非法生產腐竹,經現場抽樣檢驗,腐竹含有非食用物質“硼砂”,該案件被移送公安機關,正在進一步查處中。
7、館陶縣華萊士快餐店經營使用過期食品案。館陶縣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華萊士快餐店經營使用過期七喜牌糖漿,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八款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七款規定,對該快餐店行政處罰5000元。
8、廣平縣紅興煙酒超市經營過期食品、無標簽預包裝食品案。2014年5月24日,廣平縣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在對紅興煙酒超市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在該超市貨架上查獲過期名廚牌牛肉干及無標簽預包裝食品10箱,該超市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八項、第九項之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第七項、第八十六條第二項的規定,沒收違法所得350元、行政處罰4650元。
9、峰峰礦區任某非法生產“三無”洗滌劑案。根據群眾舉報,峰峰礦區食安辦組織區食藥監、公安、質監等部門聯合對位于峰峰礦區新紙坊村洗滌劑生產黑窩點進行了取締,當場扣押“三無”洗滌劑89桶、2225公斤,并對生產設施設備、原料、儲運工具進行現場查封。
10、大名縣曙光小學食堂未查驗、索取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案。大名縣食藥監局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學校食堂未查驗、索取并留存食品原材料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下達責令限期整改后,該學校食堂仍不整改,違反了《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食品安全法》八十七條第五項之規定,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3000元。
9月23日,邯鄲市邯鄲市政府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較大的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