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交警大隊宣傳科工作人員介紹,該事件最初是因為一起交通事故。2014年8月4日15時30分許,焦某的兒子焦某某(男、28歲),未戴頭盔駕駛一輛無證未年檢的摩托車與駕駛小型轎車的藺某某(男、28歲)相撞;事故造成焦某某受傷。焦某某于8月20日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發后,該市高開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接警并趕到事發現場,進行現場勘察及調查。目前此事故正在按照相關程序調查取證當中。
根據雙方申請,交警多次召集雙方進行損害賠償調解。在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焦某某父親焦某、朋友聶某等人,在2014年9月7日上午攜帶白色橫幅及裝滿汽油的瓶子,到該市市委門口進行圍堵并揚言自焚。
公安交警和市委等有關領導聞訊趕到事發現場并指示:交通事故按照程序依法公正處理;并讓事故辦案人員告誡圍堵家屬嚴禁擾亂市委機關辦公秩序;如果圍堵人員不聽勸阻強行帶離。
據介紹,民警對其勸導后,將所有圍堵人員帶離現場,并移交到叢臺區分局叢東派出所進行圍堵人員的依法調查處理。(霍發林 申芳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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