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秋雨一場寒”,隨著立秋已近一月時間,人們開始對取暖費、取暖時間等方面的消息有了更多關注。近日有市民反映,“在網上看到河北省下發的文件稱:今年的取暖費下調,供暖日期延長將近一個月,此事是否屬實?”對此,記者進行了采訪。
針對市民提出的疑問,記者在網上找到了該信息,信息內容為“好消息應該轉發!河北省人民政府下發201408223號文件,2014-2015年度取暖費調整!每平方米由25元調整為19元!取暖期為10月25號至3月25號!為防止個別供熱公司亂收費,請互相轉發!”
“該文件肯定是假的,格式都不正確,簡單的概括不能說明具體內容。”“這要是真的就好了,能節省一部分開支。”……對于此事,許多市民將信將疑。
隨后,記者聯系到了邯鄲市熱力公司,據辦公室人員介紹,截至目前,邯鄲市還未收到相關文件,網傳文件也沒有具體內容。按照《邯鄲市城市供熱條例》第三章十三條的規定:城市供熱期自當年的11月15日始至次年的3月15日止,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氣溫狀況決定適當提前或推延。對于供暖費調整一事,收費科的焦偉表示,河北省各地的收費標準有不同的規定,邯鄲市收費標準是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8.9元,收費日期暫按供熱條例規定,具體的供熱時間需根據當時具體情況確定。一般出現極端冷天氣時,熱力公司會提前供暖。(實習記者曹建業)
[邯鄲新聞]網傳河北省下發文件,今年取暖費下調,供暖日期延長,對此,邯鄲市熱力公司表示,未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