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礦區交通運輸局修建道路違法占地案
2014年6月起,邯鄲市峰峰礦區交通運輸局未經批準在原鄉村道路基礎上新占土地167.72畝修建道路。其中基本農田114.48畝,一般耕地36.93畝。峰峰礦區國土資源局立案查處后,于2014年7月28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農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沒收在非法占用建設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以罰款。并將該案移交、移送紀委監察機關和公安機關。
目前,峰峰礦區交通運輸局全額繳納罰款;對修建的道路進行拆除,并將所占167.72畝土地復耕;峰峰礦區紀委監察局對峰峰礦區交通運輸局二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司法機關已對涉嫌破壞耕地犯罪進行立案偵查。
涿鹿縣京西北農產品加工物流中心項目違規流轉案
涿鹿京西北農產品加工物流中心項目選址在涿鹿縣東小莊鎮大西莊村南。2013年3月以來,東小莊鎮政府、大西莊村委會與涉及的452戶村民就土地流轉進行協商,其中440戶達成一致意見,涉及土地面積765畝,期間430戶村民領取了補償款。在已流轉土地中有317畝經省政府批準轉用征收,其余土地448畝,已納入征地計劃。企業尚未進場施工,但因沒有按法定程序征收、流轉土地,造成部分土地撂荒,引發村民上訪。
涿鹿縣委、縣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成立了四個工作小組,深入到戶,宣傳政策,征求意見,溝通情況。對負責招商引資和該項目建設的副縣長進行約談,并作出書面檢查;給予東小莊鎮黨委書記、鎮長行政警告處分,免去大西莊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香河國運農業有限公司朗德鵝養殖項目違法占地案
2013年7月,香河國運農業有限公司與李克富合作占用香河縣劉宋鎮荊莊村村北11.2畝基本農田建朗德鵝養殖示范項目。10月8日,國土資源所發現準備施工后口頭責令停工并遣散工人。15日,國土資源所發現已經施工,制止的同時按程序進行報告,縣政府采取了斷電措施。11月8日香河縣國土資源局立案調查,11月24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農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以罰款。當事人未履行處罰決定,2014年2月25日申請香河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目前,香河縣政府組織對違法建筑實施拆除,現已拆除了兩處臨建房、一處平房、兩處展廳,復耕土地8.84畝,尚有一棟占地2.36畝的科研樓擬于近期拆除。同時移送監察機關,建議對負有責任的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雞澤縣曹莊鄉政府違法用地案
2013年8月,邯鄲市雞澤縣曹莊鄉政府與正言堡村簽訂租地協議,租賃集體農用地200畝,租金每畝每年1300元。2013年11月以來,曹莊鄉政府在租賃土地上建設邯黃鐵路貨運站連接線,修建圍墻和臨時工棚,違法圈占土地200.02畝,全部為基本農田。其中,建設占地18.9畝,并對其余181.12畝進行了平整。雞澤縣國土資源局巡查發現后下達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并將有關情況報告縣政府,對曹莊鄉政府違法占地18.9畝修路行為作出了行政處罰。
掛牌督辦后,曹莊鄉政府拆除了圈建的圍墻和臨時工棚,將道路路基翻土復耕,繳納了罰款。違法圈占的200.02畝土地已全部復耕,種植了玉米等農作物。對負有責任的原曹莊鄉鄉長、雞澤縣國土資源局主管監察副局長、曹莊鄉政府辦主任給予行政處分。雞澤縣紀委監察局和邯鄲市國土資源局分別對曹莊鄉黨委書記和縣國土資源局局長進行誡勉談話。雞澤縣主管副縣長作出了書面檢查。
平鄉縣豐州鎮政府非法征地案
2013年7月25日,平鄉縣豐州鎮政府、平鄉縣管委會聯合下發《關于印尼宏建車業等項目征地的通告》,擬對豐州鎮位家莊村380畝征用,并按照區片價或每年2500斤小麥進行補償。2014年6月,天津澳都工貿有限公司對村民已領取補償款的土地進行平整,平整土地面積14.32畝,地類為一般農田。后又在擬占土地的澤平路南側建0.8米高景觀墻816米、2米高景觀墻217米。平鄉縣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巡查發現后,當即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
平鄉縣政府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整改,拆除所建景觀墻,對已平整的14.32畝的土地進行了復耕。經平鄉縣委研究,免去征地過程中負有主要責任的平鄉縣中華路辦事處黨委書記和平鄉縣城工業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的職務,經縣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兩人行政警告處分。(燕趙都市報記者張清華 通訊員章洪濤)
[邯鄲新聞]嚴厲打擊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從嚴查處非法侵占、破壞耕地行為,全面加強基層執法監管,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