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新聞]近日,邯鄲峰峰礦區一位市民王先生,因聽信朋友建議,以高息將自己多年積蓄30萬元借出,沒想到上當受騙。邯鄲峰峰礦區公安分局經過偵破,將王先生的30萬元追回。
據了解,王先生是峰峰礦區某企業的退休職工,大半輩子辛辛苦苦積攢了30多萬元錢。王先生一直惦記著想讓自己的這筆錢增值。一個偶然的機會,他聽朋友說一些老板為了周轉資金,愿以高利息借款。這種投資方式回報高、見效快,王先生動了心。
去年2月,經熟人介紹,臨漳縣人徐平(化名)想向王先生借錢,并拿出價值50余萬元的房產證做抵押。
雙方談好利息和還款期限后簽了合同,王先生就把自己的30萬元借給了對方。
起初的幾個月,徐平都按時支付了利息,數著輕易到手的錢,王先生心里美滋滋的。可到了第八個月收利息的時候,錢卻沒有如期到賬。王先生當時也沒在意,可多等了幾天后,錢仍沒有到賬。于是就打電話給徐平想催一下,可是對方電話關機。王先生的心里“咯噔”了一下,覺得有點不對勁,就與中間人一起到臨漳縣徐平的家中找對方。到了一看才發現已是人去房空,拿著王先生30萬元的徐平就這么失蹤了。想到對方抵押在自己手中的房產證,王先生心里隱隱還有些期望。后經臨漳縣房管中心查詢,才知道這張房產證是偽造的。直到此時,王先生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就報了警。
7月13日,涉嫌詐騙犯罪的徐平被峰峰礦區公安分局抓獲歸案,被騙走的30萬元也如數追回。
河北正綱律師事務所馮家泉律師認為,以高息作為誘惑以期獲得借款,這本身就不符合市場規律。借貸本身存在一定的風險和欺詐成分,同時,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許多民間資本在借貸時,常常承諾非常高的利息,從法律角度講這開出的是一張空頭支票。
此外,民間借貸時,出借人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常常讓借款人以房產或物品進行抵押,以使其放心借款。但往往這種抵押,在法律上被視為一種無效抵押。因為,按法律規定只有去相關部門進行抵押登記公證后的抵押,才能生效。一旦對方拿錢跑路,這些抵押品才可進行處置。
在此,馮家泉律師特別提醒,高息民間借貸是一種極不安全的借款方式。因此,投資需謹慎,建議市民去有正規資質的企業購買投資理財產品,這樣將承擔較小的風險。
[社會新聞]7月20日11時許,浙江杭州余杭兩名未成年女孩在一簡易棚租房內被殺害。21日,記者從杭州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