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新聞]昨日,記者從邯鄲市交警支隊獲悉,從7月15日起,市交警支隊將依法開展“電動(燃油)動力四輪車”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治理非法生產、銷售“觀光車”、“老年代步車”及改裝、拼裝四輪車等行為。
今年以來,主城區內的大街小巷頻頻出現電動(燃油)動力四輪車的身影,這些車輛外觀與普通轎車極其相似。商家屢屢以“綠色、低碳、環保、省錢”、“不用上牌、不用辦證”的商業宣傳誤導廣大消費者,尤其是工薪階層、中老年人及低收入群體盲目購買。據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規定,凡是由動力裝置驅動的車輛,無論燃油的還是電動的,均屬于機動車范疇。而只要是屬于機動車的,上道路行駛前必須依法辦理登記上牌等業務后,才能取得道路通行權。
針對此類車輛在市區道路內頻頻發生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現狀,市公安交警部門將于7月15日起依法開展治理活動,民警提醒已經購買或打算購買這些車輛的市民,盡快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防止因出現交通事故對自身、家人或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甚至影響生命安全。同時呼吁廣大市民積極支持和配合整治行動,堅決抵制各種不安全、不文明的出行方式,自覺拒駕、拒乘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電動(燃油)四輪車、三輪車。
針對為什么交管部門不給電動(燃油)四輪車、三輪車上牌的問題,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各類型號的機動車在出廠前,需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進行整車安全技術性能檢驗合格,并納入公安部《全國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內,方能依法登記上牌。
目前市面上銷售的各類電動(燃油)四輪車、三輪車分為兩類情況:一類是生產廠家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生產,產品具有出廠合格證明,但此類車安全技術性能不符合國家頒布標準,未在公安部公告內,所以不能上牌。這類車只能在旅游景點、園林小區、各大型企業內使用。第二類是車輛生產工藝簡陋,安全技術性能遠遠達不到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但廠家通過更換原汽車標志,倒賣、核發僅限于場內使用的“觀光車”合格證等非法手段,大量非法生產出來的車輛。這類車上路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今年央視“3·15”晚會曝光了保定、濟南等地有多家企業用此種手段欺騙消費者。
[邯鄲新聞]昨日,記者從邯鄲市交警支隊獲悉,從7月15日起,市交警支隊將依法開展電動(燃油)動力四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