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7日上午8時許,被告人孫某在自家地里用干草烤撅頭把時,不慎將山上的樹木引燃,造成山林著火,過火總面積25.44公頃。據查,孫某已滿76周歲,身體狀況較差,該案系過失引起,且案發后,孫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認罪態度好。辦案檢察官針對審查情況,建議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該案,并對孫某從輕處罰,從受理案件到移送起訴僅用三天。
為更好地教育當地群眾,武安市檢察院與法院協商于7月2日上午在案發地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300余名村民旁聽了庭審。法庭上,公訴人對孫某涉嫌失火犯罪的事實進行了指控,并就失火罪的犯罪構成、社會危害、發生原因及預防措施等,為旁聽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同時結合朝陽溝村位于朝陽溝風景區,森里覆蓋率高,易引發火災等實際情況,提醒大家增強法制觀念和防火意識。被告人孫某當庭認罪、悔罪,最后,法院采納了公訴意見,當庭宣判被告人孫某犯失火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當庭釋放。
[邯鄲新聞]7月2日上午,邯鄲武安市檢察院在武安市管陶鄉朝陽溝村出庭公訴了一起森林失火案。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