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魏縣南部張二莊、牙里等鄉鎮部分村民利用廢舊輪胎、廢塑料袋,以粗放型的家庭作坊生產方式加工煉制油類、塑料顆粒,嚴重污染環境。對此,縣環保、公安等部門每年都會進行四五次集中取締,但這些小企業生產工藝簡便、隱蔽性較強,取締后極易出現反彈,嚴重影響了當地生態環境質量。
該縣環保部門在走訪中發現,污染企業周邊群眾對企業“一家贏利,污染全村”的行為深惡痛絕,但往往礙于老鄉面子或不知道舉報電話而較少舉報。對此,該縣一方面通過媒體宣傳,公布12369舉報電話;另一方面,通過發放明白紙、借助村廣播喇叭等形式對重污染小企業危害進行宣傳,提高群眾監督舉報的積極性。同時,該縣針對小煉油等重污染小企業從建設到投產大約需要7天時間的實際情況,每周都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取締的污染小企業進行巡查,發現問題,當場解決。
此外,縣政府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確全縣22個鄉鎮的鄉鎮長是鄉鎮環保第一責任人,全縣561個行政村村主任是村環保第一責任人,在縣環保部門的統一牽總下“三級聯動”,具體負責各自鄉鎮、村的污染企業整治工作,并在全縣22個鄉鎮各安排一名環保志愿者,及時就污染動向和群眾意愿與縣環保部門進行信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