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新聞]幾年前,12歲的邯鄲市大名縣男孩林林(化名)就輟學,被父母送到一家雜技團學雜技搞演出。近日,林林跟班來到衡水演出時從雜技團里逃了出來,坐在路邊哭著要回家。正在執勤的衡水交警迅速伸出了溫暖的手。
執勤中遇到迷路小孩,這在衡水交警眼里已不是什么新鮮事兒。但近日交警“撿”到的一個外地小孩,卻與眾不同,因為他非常“警惕”地抵觸著交警的關懷。3月28日上午11時許,衡水直屬一大隊交警在市區人民路中心街崗執勤時,發現不遠處的路邊,有一小男孩蹲在地上哭泣,起初交警認為是誰家小孩在等家長,但10多分鐘后,小孩仍舊在那哭個不停。這時,交警便過去詢問,然而這個小孩與以往見到的孩子不一樣,抵觸心很強,吱吱唔唔。交警覺得其中必有隱情,隨即便把他帶到崗亭。崗長劉紅橋看小孩不配合,便細心開導,說自己是警察,有什么困難盡管跟警察說,一定會幫他。
一番開導后,小孩終于向交警吐露實情。原來,這個小男孩今年12歲,邯鄲市大名縣人,前幾年父母便讓其輟學,“托”給一家雜技團學雜技搞演出。這次他是跟班雜技團來衡水,此時雜技團就在某KTV場所演出,趁團里人不注意偷跑出來。然而他年齡小,在衡水人生地不熟,舉目無親的他頓時陷入困境,再回雜技團心又不甘,無奈又無助的他便蹲在路邊哭了起來。他不敢說實情,是怕警察把他送回雜技團。了解了這些,交警答應他幫其找到父母,小男孩才說出家人姓名。通過聯系附近派出所民警,交警知道小孩講的是真話。隨后,劉紅橋便把小孩“托付”給派出所民警,由派出所民警聯系其家人,助其回到父母身邊。
衡水市一名資深律師透露,任何人無權剝奪這些適齡孩子接受教育的權利,林林這么小就出來跟雜技團出來演出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法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非法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進行營業性演出的,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