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價格監測預警。啟動應急價格監測機制,每日監測報告30種生活必需品價格變動情況,掌握實時價格監測數據,發現價格異動苗頭及時上報。另外,安排專人負責市場價格巡視工作,重點監測糧油、肉禽蛋菜、水產品等市場價格情況。
啟用價格調節基金。動用100萬元價格調節基金,對糧、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以低于市場價5%到20%的幅度,選定美食林集團、陽光超市等4家企業下屬的50家超市、門店為春供限價銷售點。同時,從社會上聘請50名社會監督員,在各供應點監督落實限價供應執行情況。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采取上下聯動、不間斷巡查的方式,對公路客運、城市公交、出租車等交通運輸價格,以及旅游景點門票、停車服務收費等價格進行重點檢查。嚴肅查處經營者不執行明碼標價、價格欺詐、價格串通、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并堅決打擊合謀漲價、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行為。
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嚴格執行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在物價上漲幅度超過規定的臨界點時,對全市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優撫對象和失業保險人員進行臨時價格補貼,減輕物價上漲對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