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新聞]隨著春節的臨近,邯鄲市很多中小學校的學生進入了假期生活,然而在河北邯鄲市三個普通的家庭卻陷入了一片悲痛之中。1月7日當天,3個孩子在兩處不同的地點溺水身亡,悲劇一再上演提醒我們中小學假期安全警鐘要持續長鳴。
事發地點被貼上了警示語言,排污水的小洞被鐵條攔截
-悲?。簝傻?名小學生同日溺亡敲響警鐘
1月7日下午17時許,一名孩童及家長來到武安市安樂鄉徐家坡村村民徐會軍家中,告知徐會軍8歲的兒子小東(真名徐東霈)掉進了河里,當家人趕到時孩子已被他人從河中撈出,送往醫院后不治身亡。
據其家人講述,孩子溺亡的水坑位于徐家坡村村北河道,由于一些村民長期非法私挖亂采造成河道內水坑密布。當日,孩子正常時間從家中出走去上學,幾個小時后卻不幸命喪于此。
慘劇發生后,溺水男童的家人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并向當地政府和該段河道主管單位反映,至今事件仍在處理之中。
1月7日下午17時許,家住永年縣臨洺關鎮南大街村村民劉書明、李建彬分別接到學校老師的電話稱:他們的女兒在學校因打掃衛生時受傷,現在醫院搶救。當兩家人趕到醫院后,卻是噩耗傳來,當日下午3名小學生在學校旁的水坑落水,2人遇難。遇難的2名女童是劉書明12歲的女兒劉寧(劉亞寧),李建彬的12歲女兒李丹(李亞丹)。據其家長講述,由于第二天學校有考試任務,學生在上完兩節課后提前放學。五年級二班的劉寧、李丹、于雨和同校一年級的李丹妹妹李雪一同前往學校一墻之隔的水坑玩耍。在玩的過程中劉寧不慎落水,在施救的過程中李丹和于雨先后落水。李雪轉身跑到墻頭向學校喊人,在學校趕來的老師和工作人員的努力下,3名孩子被先后救出。但讓人心痛的是,除了于雨死死扒著冰沿保持呼吸得救以外,另外兩名女童不幸遇難。
-質疑:緊急通知流于形式悲劇本可避免
在多日的悲痛之中,遇難孩子的家人卻發現悲劇本不該上演。
針對2013年12月29日上午,大名縣2名小學生在萬堤鎮漳河冰面破冰撈魚時墜入冰窟,溺水身亡;滄州吳橋縣5名小學生墜入冰窟溺亡;衡水市魏屯鎮3名小學生溺亡事故。2014年1月3日,邯鄲市教育局向轄區內的各(縣、區)教育局、市直學校下發了一份緊急通知(邯教﹛2014﹜2號)。要求各縣區教育局在轄區內學校開展防溺水專項活動,并立即組織實施“四個一”活動。
一、要上一節防溺水安全教育課,把幾起溺水事故作為典型案例向學生深入解析,利用各種途徑和方式向中小學生傳授防溺水知識,教育中小學生不到水庫、池塘、河流等非專門滑冰、游泳水域滑冰、玩耍,避免因盲目施救導致更大傷亡,教會學生避險、自護、自救、求救常識,增強學生防溺水意識;
二、給每一個學生印發一份假期安全提示卡,把預防寒假各類安全事故的知識和應急處置方法印制成安全提示卡,發放給每一名學生,使學生熟記在心,時時警示;
三、要開辟一塊防溺水宣傳陣地,利用條幅、標語、宣傳欄、電子屏、黑板報等載體,宣傳防溺水知識,營造濃厚的防溺水工作氛圍;
四、要開展一次家校聯防。通過校訊通、手機短信、電話、家訪、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方式,向中小學生家長宣傳典型事例和防溺水知識,提示家長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盡好孩子的監護責任。 “如果這些紙上的東西真的能落到實處,我的孩子就不會離開我們了!”劉書明憤怒的對記者說。據其講述,至今他沒有接到過學校任何形式的宣傳防溺水知識的通知,學校一墻之隔就是水坑,學校的管理者卻沒有真正的將安全問題掛在心上,悲劇發生也就難以避免。
-教育局:溺水事故校方無責
21日,永年縣教育局官方回應記者稱,7日發生的臨洺關鎮實驗小學2名學生溺亡事故,學校難以承擔責任。
永年縣教育局法規安全科工作人員解釋,學校外的水坑是村里由于歷史原因形成。由于第二天按照市教育局統一安排學校組織學生期末考試,7日上午8時許(發生溺水事故當日),學校短信通知家長提早到校接應學生回家。事故中的4名小學生在放學后沒有被家長接應,并自行組織到校外的水坑處玩耍,不幸發生意外。事發時,學校包括校長在內的工作人員第一時間不顧個人安危下水施救,學校本身并沒有責任。
“出于人道主義考慮,校方愿意給遇難的孩子承擔一定的喪葬費,但是遭到了家長的拒絕。”該人士表示。對于邯鄲市教育局(邯教﹛2014﹜2號)的緊急通知被質疑流于形式,該工作人員表示7日當天他們才接到通知,通知8日在邯鄲市教育局開全市安全工作會。“我們是在8號市里召開的會上拿到的這個文件,并不是3號出文的當天就接到這個緊急通知了。”